北京商报(记者陶凤肖涌刚)免费赠送的房产、商家赠送的代金券、企业年会赠送的礼品… … 这些个人收入要纳税吗?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确定了住房继承等11种个人收入的免税。

“房屋继承等11种收入确定免个税”

所得税法修改后,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被取消。 此次调整将针对原税法下其他收入项目征税的相关收入,调整适用的应税收入项目。

具体来看,偶然调整为所得的项目有三种,个人向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的,包括全部业主无偿赠与他人房屋的,赠与人无偿赠与房屋获得的赠与收入,以及个人获得的赠与收入。

关于住房收入的无偿赠与,根据以往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是住房产权全部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外孙、兄弟姐妹,三是住房产权全部死亡并依法取得住房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

“房屋继承等11种收入确定免个税”

《公告》就上述三种情况再次确定。 而且,随着新的消费时代的到来,在网上领红包等促销操作也多见于外卖等各个领域。 针对上述收入,《公告》确定,公司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和折扣性质的费用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含税。 好友之间互赠的礼物,例如微信红包等网络红包,也不在纳税范围之内。

“房屋继承等11种收入确定免个税”

根据偶然所得需要征税的是,公司在业务推广、广告等活动中,向非本公司个人随机赠送礼品,以及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祝会和其他活动中向非本公司个人赠送礼品。 《公告》也确定,礼品收入范围包括网络红包,也就是公司发行的具有中奖性的网络红包,获奖者应纳税,但销售折扣和折扣性的网络红包不征收税款。

“房屋继承等11种收入确定免个税”

据悉,偶然所得适用20%的税率,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税负不变。

除上述3种房屋的继承情况、商店代金券和亲戚朋友微信红包外,《公告》还取消6种原单位根据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

具体包括:银行部门按超国家规定利率支付存款人的储蓄奖金、蔡冠深中科院院士荣誉基金会基金利息发放的荣誉奖金、保险企业在保险期内未投保寿险投保人支付的利息、个人向公司支付相关保险费用获得的无赔偿金优惠收入、 包括股东从证券企业返还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的收入,房企因双方协商解除买卖合同而向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

标题:“房屋继承等11种收入确定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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