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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确定对偶然所得、税延型养老金所得适用的税项。

  

该《公告》之所以出台,是因为在个人所得税法年撰修改之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门明确征税的其他所得(以下简称其他所得),根据该条款,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确定了10项按照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

“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个税 股民也有福利!”

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需要取消其他所得项目,根据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为了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做好相关政策联合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各部委联合发布《公告》,调整原税法下对其他所得项目征收的相关所得征收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时,废止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行部门对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存款人的储蓄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准》等11项文件或文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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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根据其他收入征税的项目进行两项调整

一是调整本来按其他收入征税的项目的一部分,使之按偶然收入项目征税。 的其他按照收入项目征税的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公告》将其调整为按照偶然收入项目征税,适用于偶然收入的税率为20%,与原其他收入税率相同,纳税人税负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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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根据或有收入事项征税而调整的具体收入有:

1 .个人向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2、受赠人无偿赠与房屋所得赠与收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赠与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不对双方当事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全员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兄弟,二是房屋产权全员无偿赠与直接抚养或赡养房屋产权的抚养者或赡养者,三是房屋产权全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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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在业务推广、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公司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另外,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祝会和其他活动中向本公司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 但是,公司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扣性质的费用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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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调整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收入应纳税的金额,从计入其他收入项目转为计入工资、工资收入项目。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从国际上看,对个人的商业年金收入大多包含在综合所得征税中。 该《公告》是为了将个人领取的该养老金收入征税的金额调整为纳入综合收入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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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没有改变该养老金收入的税负,即个人领取的该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免税,剩余75%按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仍为7.5%,

股东福利来了,这两个收入免税了

《公告》还废除了6项因原有其他所得征税的规定。 根据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变化,《公告》废除了一点下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和担保值的贴现率向存款人支付的储蓄奖金。

二是以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的基金利息发放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三是保险企业在保险期内向未投保的寿险投保人支付的利息。

四是个人在工作地点支付保险费用获得的无赔偿金优惠收入。

五是股东个人从证券企业取得的回扣收入或者交易手续费的返还收入。

六是房地产企业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

特别是股东个人从证券企业收到的回扣收入和交易手续费的返还收入不再征收税款。 此前,证券企业为了吸引大股东在本公司开设账户进行交易,但一般从证券企业取得的交易手续中支付了一部分金额给大股东。 股东个人也获得回扣收入和交易手续费的返还收入,这部分收入需要缴纳2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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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发行的网络红包要征税

此次《公告》规定,即使本来按其他收入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偶然收入项目征税,但按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收入征税的金额调整为计入其他收入项目,也不会改变纳税人的税负。

变化最大的是网络红包的确定规定。 现在,很多公司以给员工发网络红包的形式进行奖励,以前可以说是法律死角,但是现在要交税了。

近年来,许多公司发行网络红包开展促销业务,网络红包成为常见的营销方法。 网络红包除现金网络红包外,还包括各种费用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促销展览业礼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50号)的规定,公司在业务推广、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公司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除本公司以外的 公司以价格优惠、折扣的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没有变更财税〔〕50号文件的礼品征税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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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质上看,公司发行的网络红包也是《公告》所指礼品的一种方式,为了进一步确定和细化政策操作口径,方便双方执行,《公告》确定礼品范围包括网络红包, 即公司发行的具有中奖性的网络红包,获奖个人要缴纳所得税,但具有折扣或折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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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所指的网络红包只包括公司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赠的网络红包。 亲戚朋友之间赠送的礼物(包括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标题:“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个税 股民也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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