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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最近看到了,#贾斯汀说他在违约进行演艺活动。 (看到这个热卖,很多人对贾斯汀没有成功解除合同感到惋惜,于是回到了企业的丝绸吧媒体履行合同。 但是,既然这是判决,就只能尊重法律了吧。 但是,我们还从发表的判决书中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件。
判决书中写道,在演艺策划方面,自年度签约以来,企业主演黄婷婷7部电视剧、电影3部、综艺26部、商业角色30多个、商业活动公演23场、演唱会12场、音乐单曲18场、音乐mv拍摄23场、剧场公演300场。
虽然很多吃瓜群众很惊讶,但还是对大众来说,黄婷婷不是有名的偶像,从公开作品来看实力也不突出,赚了900万美元。
但是,很多人说,娱乐圈有7部电视剧、3部电影的情况下,赚900万美元并不是很多。 本来,对很多大牌艺人来说,一出戏赚几千美元是非常正常的。 一些艺人几年前能获得上亿美元的报酬。
但实际上,国内艺人的收入集中在金子塔前端的哪个艺人身上呢? 在《隐秘的角落( TheBadKids )》中得到好评的演员张猴文明确表示,以前的收入在老家是买不到的。 有名的导演正也说,自己下面的很多年轻艺人每年都靠演员维持生活。 在这一点上,黄婷婷的收入似乎不少。 而且,她才28岁。
明明赚了这么多钱,为什么贾斯汀还要解约? 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出,黄廷认为企业对她的分割比例不合理。 但是,根据法院审理意见,目前黄廷方面已经要求对分配收入的演艺活动按被告反诉提出的比例重新分配,缺乏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我院不予支持。
其实近年来伊豆们的解约纠纷大多是对收入状况不满。 粉丝们一般也认为伊豆这个领域是吃青春饭的。 出名还为时过早。 但是,从这几年法院的判例来看,更主张维护娱乐市场的稳定。 因为经纪公司为了培养艺人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所以如果各自的爱豆出名后再解约,就没有企业想自己培养艺人了。
从粉丝的表现也可以看出黄婷婷在集团期间资源的丰富,可以看出企业对培养她的兴趣。
其实解约是大家意见的分歧,没有实际对错之分。 希望所有解约的艺人在法律框架下与经纪企业进行合理的信息表达,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利,出更大的错。
标题:“在SNH48七年赚900万?黄婷婷解约为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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