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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h48长达一年的黄婷婷解约风波还在发酵,2月26日,黄婷婷经纪企业丝巴媒体公开再次声明,文案中黄婷婷未经丝巴企业同意擅自参加公开演艺活动,违反丝巴企业合同,法律规定,
经核实,该声明中提及的判决应该是指年前作出裁定,黄婷婷败诉,判断需要继续履行与丝巴媒体的合同。 当时相关判决的结果也很快被击中,引起了众多网民的讨论。
丝柏在声明中提到的违约行为是指黄婷婷败诉后参加的相关综艺节目。 贾斯汀最近分别出现在江苏卫视元宵派对、追光吧哥哥最终章等节目中进行了录制。 但是不可思议的是,在《追光吧哥哥》的最终播出中,贾斯汀的镜头似乎全部被剪掉,并受到相关声明的约束。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该声明不是黄婷婷,而是比较所有领域。 如果此时公开黄婷婷的合同状态,在合同存续期间将无法参加演艺活动。 但是,一些网民也认为这个方法有点偏激。 果然黄婷婷才28岁,对女艺人来说,如果不是在事业的黄金年龄工作,就太可惜了。
法律家认为,如果法院认定艺人的合同仍然属于经纪企业,艺人私下承担的员工大致率将违约。 经纪企业可以根据这个事实向艺人和第三方要求违约赔偿。
这几年,围绕艺人解约的纠纷频发。 虽然所属企业和艺人各有不同的意见,但都期待着尊重法、尊重判决使之生效,才能为社会树立正确的榜样。
标题:“黄婷婷需继续与丝芭履约 演艺事业能否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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